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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回 试程琳仁宗认官亲 攀富贵巡使 (第4/4页)
大人,这个人你也不能打。
如果您非要打,打、打我好了。”
洛怀川从阎文应的话语中越发确信眼前的李公子必是仁宗皇帝无疑了。
遂立马挺起并不太结实的胸脯,对着冯大人言道。
“2哥,还有我。天塌下来,小妹与你1起抗着。”
怀婉也站到怀川身旁,挽着他的胳臂,毫无惧色地望着冯大人。
“婉姑娘不可如此,你乃千金贵体,又何必替为师强出头呢?”
“寿春师父,怀婉平素最看不惯仗势欺人的狗官。你莫要管,今日就让他打。
只要我还有1口气,明日便去找仁宗皇帝告御状。
人说皇帝宅心仁厚,最体恤百姓了,我便不信他不为本姑娘做主。”
冯大人简直快气疯了,1改往日斯文,使劲拍着惊堂木催促道:
“给我打,打死这两个小兔崽子,1切后果由本大人1力承担。”
“大人,大杖还是小杖?”
“大杖伺候”
“大人,打多少?”
“打多少?哼,打到本官解气为止。”
差役得了命令,妥妥地应了1声“好咧!”。
这里咱要交代1下,宋朝的刑杖有严格规定,分为两种:
常行杖与笞杖,常行杖是大杖,俗称大板;笞杖是小杖,俗称小板。
《宋刑统》规定:大杖“长3尺5寸,大头阔不过2寸,厚及小头径不过9分”。
胥吏们为了对犯人进行敲诈以中饱私囊,往往在木杖上做手脚。
或是找来密度最大的木头,或是刑杖里面掏空了灌上沙子、铅之类的。
差役心里有了谱,拉住兄妹2人来到外边,摁倒在长木凳上,举起手里的刑杖就要往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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