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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记起来。 不打没准备的仗,来之前我把莫家的每个人都给研究个透,所以会在这里遇见陆争,其实我并不意外。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和莫青瑜会在年底订婚。 我是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想象中我金刚不坏,百毒不侵,如今遇上了陆争,又开始明白人类的无能渺小。 我有点烦躁。 我其实没有准备好。 拆开一包草莓糖,借着明亮的灯火,让我和远处的男人对望。 隔着很远,可我就是看见他在笑,莫青瑜吻上来,陆争的目光却一直锁在我身上。 他们如此亲密,其实是隔着海角。 看他戏谑的眼神就知道。 草莓糖叫我咬碎了,老管家出来找我,说主角不可以东躲西藏。 我没有东躲西藏,我不需要东躲西藏。 见血封喉,一击毙命,没有真本事,哪敢孤身前往。 糖果被我咬的咯噔作响,像是野兽咀嚼人骨的声音,就是这么脆,就是这么响,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有时候午夜梦回,看见一条嗜血的恶狗,那些被大卸八块的人都成了它的美味佳肴。 手指头脆的像是胡萝卜一样,三两下就进了肚子里,瞎了一只眼睛的年轻人得意的狂笑。 我们害怕,却连半点哭声都没有,生怕被拖出来以儆效尤。 地窖很大,里面挤满了人,可像我这样四肢健全的少之又少。 扒舌头,挖眼睛,用角落里的闸刀y生生的砍断手脚。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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