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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6) (第4/9页)
他死于清晨,是出来晨练的。 清晨也能隐藏痕迹啊,清晨人少,不容易有目击者。 是这样没错,但是犯人第一次选择在清晨作案,为什么后来放弃了这个想法,而重新选择了雨天呢?林月天自顾自地说着,我设身处地地思考了一下,应该是因为雨天比清晨更方便,而雨天最方便的一点是什么雨,冲刷是血迹。 ?为什么是血迹。系统用一种理解不了你们这些变态的语调说话。 因为雨天有的人会穿雨衣。林月天对着陈晨,其实也是对系统解释,杀人案中最难处理的线索就是血迹,而最难处理的血迹是在现场,但在这种不是在自己居住点发生的案件,真正难处理的其实是凶手身上的血迹。要怎么没有血迹地离开现场不被目击者感到异常答案就是雨衣。凶手犯案时应该都穿了胶皮雨衣,在杀人后,雨水会冲刷掉雨衣上的血迹,而犯人从容离开现场后,可能存在的目击者也不会过多在意一个在大雨天穿着雨衣的路人。我认为凶手最开始选择清晨,应该是认为清晨目击者少,有空余时间换下血衣,但其实换衣服是很麻烦的,有时候裤子上也会有 不用说这么具体了。系统咳嗽一声,提醒。 林月天也咳嗽两声:总之,他应该是在第一次犯案后感觉这个方式太麻烦,风险太高,于是选择了雨天犯案规避风险。 他补充:除此而外,凶手几次作案的凶器都不一,虽然都是钝器第一次是羊角锤,第二次在现场寻找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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