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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 (第9/9页)
我自己选,我当时为了讨好我哥毅然决然选了李刻,虽然我觉得这名字不太好听,但为了哥,我拼了。 和我哥不咸不淡处了几年,我十一岁时,父母去世了,居然又是车祸。 哥那时候也才十八岁,刚刚上大学,既为父母悲痛欲绝,又要为了我殚精竭虑,他找爷爷寻求庇护,却只得到一个结果——离开C市,不会有人再找你们麻烦。 哥心灰意冷,向家族里的人宣告他从今以后脱离家族,火速卖了房产带着我跑了。 1 我知道哥偷偷自杀过。 有一天放学我回家,他没点外卖,而是带我去吃了一顿好的,我看见他的手腕上裹着一层厚厚的纱布,还有止不住的淡淡的血迹渗出。 回家后,我一夜没睡,第二天早起一个小时把家里所有的刀都给扔了。为了防止哥找回来,我跑去了另一个小区扔,差点被门口保安抓起来。 幸好,哥最后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重新买了一套刀具,开始学着给我做饭吃,一做就做了七年。 我死也要留在我哥身边。 就算我以后有可能maybe应该会对他有一些不太好不应该不合理的想法,我也绝不会离开他。 我就是变成鬼也要跟着他。 永远永远永远,一步也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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