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罪案调查组·2_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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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第3/6页)

道勒痕并伴有皮下出血,他曾被人拴住脚踝倒吊过,从测量勒痕的宽度得出,凶手使用的是5毫米规格的尼龙绳。

    “第三点,死者的气管腔内没见异物,可能是吸入柴油后,因为重力又倒流了出来。装尸油桶里,只提取到少量柴油,杀人跟抛尸使用的可能不是同一个油桶。”

    “第四点,”展峰放大尸斑部分,“暗紫红色尸斑,跟机械性窒息死亡相同,体内氧利用不足,血液中含有较多的氧合血红蛋白,透过皮肤就呈现出鲜红色尸斑,死亡时间久一些以后,就会变成比较深的暗紫红色,准确的死因是干性溺死。

    “第五点,大家可以注意到,尸体无明显体外伤,在溺死过程中,死者没进行反抗。与此同时,又伴有表皮出血、血性泡沫等生前反应。他很可能是在昏迷的状态下被杀的。常规毒物检验,没有发现其体内含有致昏、致迷类药物,排除这类原因的话,他之所以昏迷只可能是外力作用。常见的做法,就是击打脑干和颈椎。”

    “综上所述,我用动画重建了作案过程。”说完展峰把一段模拟动画打在了投影仪上。

    画面中,被标注成“凶手”的模型人正在用绳索捆住另一个标注为“邢旭”的模型人。当“邢旭”手脚被完全捆绑后,“凶手”将其倒吊起来。

    “邢旭”的上半身很快没入油桶之中,待“邢旭”完全没有了生命体征,“凶手”又将尸体装入事先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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