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的荣耀_第十一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一章 (第2/4页)

甩了袖子,冷声道:“我不愿我的字只是给人讨好用。他找我题字,不是真心喜爱我的字,只是孙小姐喜欢。”

    他这么一说,进了屋,门锁好,再没人可过问,李夫人气得直摇扇,想着等会要让厨娘切些冬瓜,给自己去去火。

    几年前考上了状元,不知是谁传的,说皇帝很爱李昭云的字,至此之后,每个人都找李昭云题字,李昭云题字看人,需要与人接触几番,文人雅士,讲究的就是“雅”一个字,李昭云不仅雅,还怪,更符合那些文人崇拜的心理。有人给他写信,这几年并没有什么能让他耳目一新的文章,他看了只觉得没出现优秀的后辈,实则可惜,他现在没有扎进书堆,也没去作画,他尤其爱画鸟,那是一种自由的动物,无拘无束,憨态可掬。就这样一只鸟,也难求。李昭云不爱俗人,曾经有商人瞧见他墙上的画,想要用钱买去。李昭云从来不收藏古董,他只爱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他认为有些东西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说不俗,李昭云属于最不俗的那批,这样的人越过人群,难得会有知己,当然,李昭云很出名,因此跟几个文人颇有联系,他只是喜欢他们的性情,并不喜欢他们的文章。

    苍桦从噩梦中醒来,他总是梦到那苍白如纸的一张脸,围绕着他的人群,没有第一时间上去查看的自己。

    为什么初见就遇上死亡呢?从此后了解到的,都是别人口中的故事。

    “这些纸吗?我不知道他的文章是否能卖几个铜钱。您是李公子吧?”一个老汉在摊上洒满雪白的纸,纸上写有清秀的小楷,他的儿子一生都不愿拿自己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