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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还是逃不过 (第3/8页)
羽珩,至今意难平,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将秦羽珩搞到手。 偏偏秦羽珩对阿克拉恶心至极,有他在的地方,秦羽珩连进都不会进。 于是,索德曼自动按照“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一准则,将秦羽珩归入自己的朋友范畴——尽管秦羽珩嫌弃他,嫌弃得眼睛都看不见黑,他也总上赶着讨好对方。 戴纳因为长相讨O和B喜欢,总是被组织派出去干引人入套的活儿。 “怎么样,容易上钩吗?” 戴纳摇摇头,理智地告诉团员们:“不清楚,他的戒备心一会儿有,一会儿无。” “实在不行,约出来喂药。”一个人有些嫌弃地道。 另一个人也说:“就是,最近学习任务重,大家都想赶紧放松……”他话还没有说完,一股巨力就将他踹翻在地。 身旁三人立刻想要转身,其中一人的后膝处,却被一道力摁住,直接跪在地上。 踩着那人后膝和后背,慢悠悠走到三人跟前的秦羽珩,这才像是发现他们般,蹙着眉看了他们几眼,“呀,这里居然有几个垃圾,看来学校的保洁该换一换了。” 周围人全部噤声,身处事件中央的其他几人也不敢多嘴。谁都知道秦羽珩脾气大,不好惹,特能打,还家世显赫。他跟阿克拉皇子的那段“风流韵事”,让大家对他的家庭背景更加高看几分。 ——一个连皇族都不敢惹的世家,真他妈牛逼! 秦羽珩对着他们翻了个白眼,一脚踩在地上那人的头上,不疾不徐地朝着楼下走去。等他走远了,完好的两人才搀扶着另外两人,赶紧离开维修所。 路上,伤势最重的那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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