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我知道他爱我,所以他依然对我那段风流多情的过往耿耿于怀 (第2/9页)
招呼,就出门上学去了。 我聊完电话掐掉烟头,从洗漱间更衣出来时看了一眼盘中的三明治。老样子,要用番茄酱在面包上画张笑脸。 ……小幼稚鬼。 我哭笑不得地耸了下肩,拿起三明治咬了口。 从第一次握上他手起,我就知道,许知秋不是个能做饭的人。他手型纤薄,又偏爱和我指腹相贴到毫无间隙,丈量起来就像小孩子的手,手骨小了我好几寸。而且掌心光滑如玉面,精巧到几乎要融化在我的摩挲中。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谙世事的学生,来到我身边后,除了读书、补习,一有空便参照料理书,变着花样在炉前做饭。 他是典型的营养不良所诱发的贫血体质,养不好,到我手上十六岁的年纪,却削瘦得连颈后都折出一截骨凸。最初,我以为他顶多十三四岁。因为体弱,伤口不易愈合,有时候被滚油溅到会起好几天的泡,加之前臂又缺乏充足的肌rou支撑,他必须双手抬锅,使出浑身解数,才勉强能将锅底抬离火盖。 我其实从未想过像我这种堕落到极点的人,还能拥有一个孩子。甚至与他有了肌肤之亲。 收到班主任电话是在下午四点,我看了眼腕表,是许知秋上体育课的当口。我解散会议匆忙赶去时,办公室里只有班主任一人,他抱臂站在窗前,看侧影就像是在等我。我推门而入,理所当然地将他抱到腿上,吻得难分难舍。 在我得知许知秋就读的高中与班级后,我将自己的情人安插其中。 “什么事。你知道这个点我有很多事要办。”我擦掉嘴角的唇膏印,从烟盒咬起他推出的一支。 他拾出口袋里几张相片扔到桌上,单手为我点烟:“关于你拜托给我的那个孩子。” 我夹起一张,才看了一眼就眉头紧皱。在卫生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