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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要火么,很贵的。 (第2/4页)
睡着的光精灵发出光芒。下班的光精灵飞出水晶灯,关好水晶灯的玻璃,然后飞向商场的天顶。 苏瑶光看到光精灵就想起曾经有仙人故意弄伤了一只光精灵,被认为冒犯了闲书天尊的尊严而被夺取修为和寿元。而且这仙人是万仙盟内一个仙尊的一个儿子。 万仙盟后来下达了法律,光精灵是闲书天尊的朋友,所有在编的光精灵都受到万仙盟法律的保护。恶意弄伤光精灵是侵犯天尊的尊严,会剥夺其修为。恶意弄死光精灵,则要处死。 每年六月二十三日都是光精灵的盛典。这一天是光精灵被闲书天尊从太阳上请下来的日子。 这一天所有工作的光精灵都会回去太阳。而新的光精灵又回从太阳上下来。 不过光精灵作为照明已经是早期时代的事情了。除了一些闲书天尊名下的商场银行街灯等等地方。 现在天尊城市已经逐渐换上了换上了新的照明灯。 光精灵逐渐要失业了。 经济发展进程也要考虑个人际遇。闲书天尊的游乐园里依然以有光精灵照明为荣。 苏瑶光接着逛街。 苏瑶光走到一家专门卖灵火的店。 有些火便宜,有些火贵。 就是同属五行火,也有便宜的灵碳火和贵的天雷木火。这两种火焰都是木行火,但是价值肯定不一样。 前者大多是普通灵木烧成的。后者则是灵木被天雷击中残留下的火焰。 灵碳火价格也有不同。比如灼烧的灵木年份,品种不同,价格不同。火引不同,价格也不同。 但是这些有根之火都不是苏瑶光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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