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科技教父_第十一章公知技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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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公知技术 (第3/4页)

;?1992年4月10日,王永民的王码公司向非法预装五笔字型软件的近百家厂商发送律师函和通知书,要求这些厂商向王码公司支付五笔字型知识产权使用费。

    不过,事情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律师函并没有给王永民带来专利费,反而带来了一场官司。

    中科院下属的中国东南技术贸易公司在接到王码公司的通知书以后,以东南公司制造的东南汉卡是使用张道政发明的五笔字型专利,没有使用王码公司的五笔字型为理由,用东南公司名誉权受到损失为诉讼请求,向海定区法院起诉王码公司并索赔巨款。

    王永民得知海定区法院受理东南公司起诉后,于1992年12月10日,又向燕京市中级法院起诉东南公司,状告东南公司出售的东南汉卡侵犯王码公司知识产权并索赔巨款。

    1992年12月19日,海定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

    1993年8月27日,燕京市中级法院新成立的中国首家知识产权庭受理该案。

    由于燕京市中级法院对该案的受理,海定区法院暂停东南公司状告王码公司的审理工作。

    1993年12月24日,燕京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宣布一审判决,判决东南公司败诉,支付王码公司24万元人民币,今后使用五笔字型第4版技术,应与王码公司协商支付合理费用。

    1994年1月六日,东南公司向燕京市高级法院上诉,不服一审判决。

    王码公司一审胜诉的消息,对于那些没有向王码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非法预装五笔字型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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