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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1-大小姐捡狗 (第4/6页)
摇摇头,又将手指在自己颈间划上一圈。 “你是说...我的玉饰?你的名字和玉有关?”谢婉凝看见乞丐的眼睛亮起来,一边暗夸自己聪明一边猜测道:“那你叫阿玉?阿瑛?阿琛?阿瑾?” 说出最后一个名字时乞丐点头比划着,谢婉凝停下来,为第一步进展感到高兴。她写下一个“瑾”字递给他,“阿瑾,我以后便如此称呼你啦!” 乞丐——现在应该是阿瑾,握着那张纸,在心中认定自己的主人。 阿瑾从此在谢宅住下。虽然是三小姐破例带回的人,但究竟是初来乍到,不熟悉规矩的他也只能从最底层的跑腿杂活儿做起。因为和哑巴交流起来麻烦,仆人们都不常与他说话,阿瑾本人倒也不甚在意,大家聊天时他便坐在一边静静聆听,偶尔跟着笑笑。一段日子相处下来,仆人们都知道他踏实肯干,没什么坏心眼,又可怜他不会说话,都愿意带着他一起做事学点东西。饭菜有定额,大家你掰一块饼我给一口菜,慢慢把麦秆一样的少年养得脸色红润起来。阿瑾脸上的青紫红肿逐渐消下去,显露出年轻人清隽的面庞,几个小婢女看见他时总会偷偷红着脸笑,连一向冷面的后厨婆婆都会多给他盛些,惹得马倌良子羡慕地吵嚷。 阿瑾对他人心思都不甚在意,他只惦念着何时才能见到三小姐。夜晚躺在通铺上,趁着他人入睡,阿瑾便摸出枕下的宣纸小心展开,借着窗外月光凝视纸上“瑾”字,在手心一遍遍描摹。他每次路过三小姐别院门口总会走慢一些,期盼谢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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