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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演讲 (第4/10页)
对某个人的憧憬,想追随那个人的步伐,类似于初恋或是崇拜的情感?是因为对某件事的看法,觉得自己通过法律也能做到或做得更好,类似于模仿或有所为的意愿?是因为对某个目标的向往,只是纯粹地认为法学就应该是那个样子,类似于信念或者理想的情怀?” “我想,不管是什么样的情感,回归本源来看,最初的样子一定是朴素的,温暖的,美好的。”戴莎离开讲台,缓缓走在演讲席中央位置,面朝全场观众,动情地呼吁着:“想想吧,同学们。最初的你们,是不是为了守护某个人,某个群体,某种公义,某个信仰,而选择了法学?如果是,请不要怀疑这份初心,继续坚持下去。” “现在,让我们将眼光放远,将时间轴拉长,静下心理解这个国家的法则。”戴莎的语气依旧如平静的海面般波澜不惊,却似乎酝酿着强烈的情感:“我们的国家虽是只有几百年建国史的年轻共和国,但人民早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几千年。凝结成这个国家信仰的,是经历过诸多苦难的人民所渴望的自由,平等,友爱和公义。我们的开国先贤们,凝聚绝大多数人民的共同价值观和期盼,以简练的语言概括成国家宪法的精髓条款,形成最初的法理核心,构建起逐步完善的法制体系,我想,这就是共和国现代法学的初心。” “同学们,当你们在研读每一条法律条文时,是否觉得枯燥晦涩?”戴莎继续讲演:“现在,请你们尝试着,沿着逻辑链一路往回追溯,回到法制的主树干,回归法理的核心,回想先贤们拟定宪法条款时的时代背景与心境。那一刻,你们的心灵深处是否会有共鸣?你们的初心是否已与先贤们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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