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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第6/7页)
合约上通常只会注明在新人通过训练期的考核後,会让有意愿带新人的经纪人来挑选中意的新人。之後公司会为新人安排基本的工作资源,但是那些资源要如何分配,公司并不会过问,毕竟有时候提供的资源未必适合某艺人,某艺人的经纪人只得拿着这份资源跟其他经纪人交换适合自家艺人的资源,这在星岚内部是行之有年的事。 并不没出现过像李孟勤这样,领着几个艺人,却把资源用来集中带最有潜力的那一个。 由於公司还是会保障新人的基本工资,大多数的新人要嘛接受经纪人的剥削,要嘛看透黑暗面,把接受公司训练期间的花费还给公司後离开。也不是没人试图JiNg进自己想要引起公司其他经纪人的注意力,或许可以换来一个识千里马的伯乐。曾有人真的因此换了新的经纪人,却又受到原经纪人打压,无法取得更好的发展。只有极少数中的少数能用实力说话,最後成为萤光幕前的观众都能喊得出名字的知名艺人。 如果星岚的艺人想要换经纪人,原经纪人必须签下一份经纪权让渡书提供公司存档,自此之後原经纪人便与艺人再无关系。艺人方面则需要再找个新的经纪人重签经纪约,才能继续他的演艺活动。 陈黎要叶楠看的那些文件里面,第一份便是彷佛把艺人当成物品一般看待的经纪权让渡书。 相较於叶楠,李文晟激动了许多,「让渡书?孟勤肯放手?」 没理会一旁激动的助理,叶楠仔细读着公司法务拟定的制式合约,上面的甲方是李孟勤,乙方是叶楠,让渡书内容大抵是甲方原放弃乙方经纪人身份,未来亦不得再以乙方经纪人身份向公司取得公司供乙方发展之相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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