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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挖坑小能手 (第5/31页)
是初昕小时候发神经时随手抓起圆规或削尖了的铅笔往小臂上使劲扎出孔而滋出来的血珠划下的。狂躁的时候身体感受不到多少疼痛,更多产生的是在空白脑海中回荡的尖锐耳鸣,能短暂转移内心的伤痛,并且让她隐约觉得自己可太酷了,简直像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她舔舔唇,兴奋地沾上点血珠打算宣誓她绝对会毁灭这个吃人的社会,往纸上划拉了两道,发现: 歪日……咋就只够写两个字捏…… 事已至此,半途而废用普通水笔把句子写完反倒显得她没种,于是只好呲牙咧嘴地继续往逐渐恢复知觉的胳膊上戳,多添几道令旁人津津乐道的伤疤,坐实她混社会的谣言。 …… 如果他拥有那些属于卷毛犬的冒失和倾诉欲,墨会抱着他的主人,倚在温暖的怀里发誓他绝对没有嘲笑她的意思。他会用温和,极具安抚性,却带着因忐忑而轻颤的好听声音,表白,大概,在女主人耳畔解释说他仅仅是没想到对他那么那么好,将他的不堪、欲望、任性和自私全盘接受的主人曾经如此憎恨过这个世界以及世界上的所有人。她的勇气和蜕变让他更加的…… ……喜欢……她…… 女主人听到对她来说过分浮夸的赞美后会“嚯”一声,捏着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淡淡评论:“过了啊。”随即被男仆几分真心几分虚情假意的默默垂泪的姿态搞得略有些坐立不安。她既没多少心思谈情说爱却也不无情得彻底一些,有些烦闷的陷入另一种烦恼中。 但是现在,初昕已经无可避免的遭受到了精神攻击。她脚一蹬,办公椅向后轱辘轱辘滑了很远,尽量远离了让她恨不得立马开发时光机倒转时间的万物之源: 不要啊啊啊啊啊啊她为什么手贱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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