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花_第74章 我应该十七岁的时候就去认识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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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4章 我应该十七岁的时候就去认识你。 (第1/2页)

    段喆目送白砚初消失在胡同的转角尽头,又去来的路上看到的小卖部里买了烟和火,回到瞿景荣宅子门口抽了根烟。

    他仍能回忆起林一和白砚初在音乐会上浑然天成的二重奏表演。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学音乐。

    最重要的是,林一喜欢他。

    烟抽到快一半的时候,门后传来了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段喆转头看向那扇朱红色的大门。

    林一推门而出,看到了靠在墙边的段喆。

    “你这根烟抽得可够久的。”林一朝他伸出手,说,“给我一根。”

    “完事了?”段喆往旁边给他让了点位置,把烟叼嘴里,从盒里抽出一支新的递给他,“下一次约了吗?什么时候?”

    他那盒烟只少了一根,林一没说什么,从他手里接过烟,和他并肩靠在墙上。

    “下周六,还是今天的时间。”林一感慨道,“你还挺厉害,之前我哥托了好多关系都没约上这位瞿老先生。”

    段喆没接茬,让他借着自己手里的火把烟点燃,转移了话题:“你的手是怎么弄伤的?”

    林一吐出一口烟,不以为意道:“纯属活该。我对自己动第一刀的时候就应该预料到这个结果,或迟或早的事。”

    段喆知道,林一在搪塞他。

    病历单上所记录的那个开放性手外伤,和他手腕上的自残伤有明显的区别。

    “你不这么觉得吗?”林一歪起一点头,神情很是认真,“一个拉大提琴的,却不好好保护自己的手。”

    段喆摇了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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