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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回狂欢 (第2/4页)
那年雨雪霏霏,天地间被琼花所覆盖,白茫茫一片。 他倒在街边,忘了来时路,只记得热滚滚的红苕由她递过来的一刻,他仿若新生。 新生过后,入府,伴读,他十岁,她七岁。无忧无虑的年纪,没有贵贱之分。 “瑾,美玉也。从今往后嫣儿便叫你瑾哥哥了,可好?”她给自己的新伴读取名“瑾”,富有美好的寓意。 奈何美好的事物总是昙花一现。 才三年而已,他便被送去各个高门贵府里轮流做宠儿,直到入住东g0ng才停止漂泊。 看似风光、实则辛酸的日子皆因他旷古绝今的面容。他差点拿匕首毁之。 不过他想,若她知晓他后来的遭遇定然会说一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怪不得瑾哥哥,瑾哥哥不必无地自容。 之后一别数年,各自沉浮,不料在长公主府不期而遇。 那是个春日,料峭风寒、零星雨碎,她骨瘦如柴、一身轻素,站在远处与他遥遥相望。 他以为她认出了他,奈何她只是被他俊美的皮囊迷花了眼罢了。 罢了罢了,不怪她,他也知道从幼稚少年到nGdaNG青年,他的变化太大了。 那年别时她还太小,记不得,并非忘却了。 “谨,我叫谨,谨言慎行的谨。”他已非美玉,自认配不上“瑾”这个字了。 岂敢与她相认? 他亦是骄傲的,想看看她何时才能认出他来。岂料等到都ch11u0相对了,她依旧蒙在鼓里,懵懂无知,仿若失忆。 对此,他是又好气又好笑。只能憋着! “可不敢有任何闪失。”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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