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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祁云叔叔说的,傻子确实很乖也很听话。只要一顿饭就能收买,之后李富贵领他去哪儿就去哪儿。 李富贵今年二十七,是个彻头彻尾的同性恋,他对女人是一点劲都提不起,因此早就断了娶妻生子的念头。可他没断过讨个男媳妇的念头。不,也可能断过,在那买祁云以前。他没钱,每天除了喂羊就是下地干活,哪有功夫去找对象,更何况村里的男人都五大三粗的也不是李富贵喜欢的类型。 他喜欢的是小小的,软绵绵的,就像祁云那样的。在看到祁云那刻,李富贵就知道他的爱情来了,即便对方是个傻子。 李富贵他是俗人一个,不相信自己能人如其名般大富大贵,但相信一见钟情。 他相信,所以他肯舍得花四百块把祁云买回家。 傍晚,李富贵把祁云带到院子的水井旁,他拿了一张板凳要祁云坐下。 “给你洗个澡。” 李富贵说这天热,要是不洗澡身上粘抓抓的,晚上不好睡觉。他打了一桶井水,期间让祁云脱好衣服,但傻子却在原地发愣看他打水。 李富贵就问他,“怎么还没脱。” 祁云傻傻地笑,他眯眼笑得就和天上那弯明月似的。 “这衣服我不会脱。”祁云敞开手臂,“我没穿过那么多带扣子的衣服,我不会脱。” “那你这身是怎么穿上的。” 祁云就说:“我叔给我穿的。这是他今早给我买的,他说要我打扮的好看些,好被人看上。” 傻子就是傻子,不知道他叔是为了把他卖个好价钱才花钱打扮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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