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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喜欢 (第3/4页)
一道光,照亮了他暗淡的人生路。那个时候,他甚至愿意为了对方慷慨赴死,虽然顾璟从未要求他做过什么。 邹立春中午一吃完饭就往张家跑,他在别墅附近等顾璟,守株待兔似的;其实他并不知道顾璟会不会出门,他就是想跟着对方。顾璟并不需要邹立春,毕竟他从不缺小跟班。他只要一踏出别墅大门,就会有无数追随者蜂拥而上。不过他也不开口赶邹立春走,邹立春愿意跟那就让他跟吧。 顾璟在城市长大,没有见过知了,他不会爬树,邹立春就爬上一课大杨树,捉了几只知了给顾璟玩儿。 邹立春在山上摘了野果,洗干净后拿给顾璟吃;他陪顾璟去看日出、还有日落……他用自己的方式对顾璟好。他总是站在顾璟斜后方,偷偷看对方漂亮的眉眼、小而挺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 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很容易喜欢上什么人,老师和家长把这种情况称之为“早恋”。邹立春想起自己班上的同学,男生会给女生写情书,女生会为男生织围巾,他们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谈恋爱。邹立春没有“早恋”过,他好像从未对女孩子动过心,大概是跟情感有关的那根神经比较迟钝吧,而今,面对这个比自己小了三岁的少年,他第一次明白了“喜欢”这两个字的含义。 他开始恐慌、羞涩、紧张和不安,他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可他控制不了自己。他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跟着顾璟走,看到对方皱眉,他会感到困惑和担忧;顾璟玩得高兴了,他的心情也会变得很好;他不敢和顾璟对视,顾璟跟他说话时他脸会变红、心跳也会加快;他想每天都能看到顾璟,想时刻听到顾璟的声音,想和对方一直待在一起。原来喜欢上一个人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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