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古记_初到明朝第十二章填写屍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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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到明朝第十二章填写屍格 (第2/4页)

老爷自己出钱请的属下中的一种,明朝基层政权州县一级衙门中,属於国家财政负担的“公务员”的主要是知县、县丞、主薄,除此之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办事员,也就是“吏”,但这种编制非常少,而且一旦定编,几乎没有可能扩编的。但要想完成繁重赋税徵收、差役等等地方各种政务,靠这几个有限的人手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因此,法律允许官员自己出资聘用人手。

    聘请的这些人中,主要一类就是长随,这些人有的是州县老爷从老家带来的,有的是熟悉当地情况的专职师爷。长随的种类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协助老爷审理案件的刑名长随和主管财政收入的钱谷长随。除此之外,还有专门负责保管使用县太老爷大印的司印长随,负责监狱其实是看守所的司监长随、看大门的门子长随、专门负责联络接待的跟班长随等等。

    当官的出资聘请的还有一类,就是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书吏。六房书吏中只有少数是属於国家编制,由国家财政支付“役俸”的公务员。但这些人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雇佣大量的人员,才能完成一个州县繁杂的各种行政和审判工作。聘请的这些人叫“贴书”、“贴写”、“帮差”等等名目,总称“非经制吏”。还有很多人为了逃避官府差役,出钱在衙门书吏的“卯册”点名册上买一个书吏的名义,这叫“挂名书吏”。

    这刑名师爷是属下中排前列的,相当於现在的刑警队队长加治保大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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