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靠我变中国人?想刷点只能反共?_第五十二章 答案都印好了,问题请配合一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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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章 答案都印好了,问题请配合一下 (第6/13页)

  「不能直接写进结论?」

    「不能。」

    「我都说是我做的。」

    「你可以证明自己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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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明把笔录转向他。

    「目前不能只靠你证明其他人不知道。」

    郑宏盯着那一页。

    「这样不就等於我白来?」

    「不是。」

    周明的声音仍然平稳。

    「你提供了可以调查的陈述。警方的工作是核实,不是替陈述提供立即生效的功能。」

    郑宏没有再要求。

    五点二十二分,他在修改处逐一按印,最後签下姓名。

    周明请值班同事为四页自行说明、正式询问纪录及手机自愿查看范围分别制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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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将三份东西合并成一份「自首材料」。

    郑宏是否构成自首、涉及哪些行为,仍不是这张桌子可以提前决定的标题。

    下午五点二十六分,程岳寄来补充邮件。

    距离期限剩两分钟。

    附件共有三份。

    第一份是郑宏目前使用的手机号码。

    与郑宏三小时前主动提供的号码一致。

    邮件没有说明程岳从哪里取得。

    第二份是《衡远车辆使用登记表》。

    表内写着,袭击当晚的灰色商务车由郑宏申请使用,预定归还时间为翌日上午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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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没有郑宏签名。

    没有审批人。

    也没有纸本拍摄画面。

    电子档建立时间为今天下午四点五十一分。

    第三份是一段文字说明。

    程岳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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